第337章 金铃鐺(1/2)
周婉仪还毫无察觉,依旧晃著铃鐺玩。
陆青庭嘴里塞满了吃的,问她;“哪儿来的”
周婉仪:“刚才去那明媚的窝棚里转了一圈,见这小玩意掛在窗口,还挺好看的,就拿了。”
陆九渊眉心一紧:“明媚……”
他自从靠近这海港,耳中一直有种奇怪的声音,起初分辨不清,但后来,上了山,便听得清楚了。
就是一阵阵若有似无的铃鐺声,时而会轻轻响起。
只要这东西一响。
附著在心臟上的蛊王,就发疯地挣命。
直到他被折磨得受不了,不想活了,发了狠,將虫子给亲手挖了出去,耳朵里的铃声才没那么吵了。
但人都已经快要疼疯了,疼得六亲不认,恨不得见人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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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好不容易正常了些,却又听见了这铃声。
他眼底一阵发红,看著周婉仪摇铃鐺的手,想扑上去把人活活掐死她!
宋怜察觉到他不对劲,將手摁在他膝上,担心问道:
“九郎,怎么了那个明媚,已经死了。”
陆九渊恍惚中回过神来,唇动了动,道:
“蛊王,可能与她有关。”
宋怜眸子顿时一紧,猛地想到周婉仪从明媚那儿套出来话。
明媚曾经与温孤雪有过不少交集,两人之间,兴许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而陆九渊的蛊,是温孤雪给的。
“我去看看。”
她站起身,经过周婉仪身边,抢过铃鐺,“不要再摇了,我帮你收著。”
说著,给她一个眼色。
周婉仪顺她眼色,看见陆九渊正用想杀人的目光盯著那铃鐺,顿时缩著脖子,不敢嘚瑟了。
宋怜去了明媚的窝棚。
一个沦落到野人村落的绝世美人,十几年时间,最后变成一滩白骨烂肉,身后也不过是只剩一屋子破烂。
她很轻易地在床褥下找到了一只珍藏的兽皮手札。
上面,用大雍文字,密密麻麻记了许多小字。
起初,不过是些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的是提醒自己,莫要在这深山老林中,与一群野人相处久了,忘了自己。
但中间的一段,明媚提到她与温孤雪的情事,却並不全是周婉仪套出来的那样。
她实际上,与温孤雪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两个人,英雄配美人,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明媚出身並不是什么光彩的世家,母亲更是个养蛊炼毒的高手。
因为这个,温孤雪是青年一代最出色的人杰,正要问鼎大宗师,便始终没有提他们之间的婚事。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又是江湖儿女,並没那么多礼教顾忌,便有了春宵一夜。
温孤雪在床上,送了她一只家传的金铃鐺。
他说,不管他走到天涯海角,只要她將这铃鐺掛在窗前,他都会回到她身边。
明媚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是温孤雪的人了,自然是要倾心相待,於是,过了几天,她便也送了温孤雪一样信物。
一只蠕动的蛊王幼虫。
她还天真地如实跟他说:这蛊虫,是用她自己的血肉炼製而成的,並已经认那金铃鐺为主。
服了蛊虫的人,无论千里万里,都会听见铃鐺的声音,回到主人的身边。
她欢喜地將尚未长成的蛊虫递到温孤雪面前:
“你快吃了它。它会在你体內长大,陪你一辈子,保你修为大增,並且百毒不侵。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我在哪里摇铃,你都能找得到我。”
这本来是她倾尽心力,想出的最最长情的定情信物,可却十足十嚇到了温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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