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魔改版《我的野蛮女友》,真香定律(1/2)
【灵感】系统确实很坑,可给出的东西称得上真金白银,不仅给了一份《我的野蛮女友》的原版剧本,还给了齐风华大量的灵感。
有了这些灵感,齐风华很轻松就把《我的野蛮女友》进行了魔改。
既然是中国人拍、中国人演,故事自然就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来讲,齐风华没有道德洁癖,也不会因为当了文抄公就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负罪感。
齐风华的宗旨一直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祖籍齐鲁大地,优良传统不能丢。
经过齐风华操刀改编的剧本在第二天就到了齐父手里,他的神色很快就从轻松变得专注异常。
情节简单的电影不一定烂,情节复杂的电影不一定好。
额,绝对没有点《无极》的意思。
总结一下,只要能引起一部分人、或绝大部分人情感共鸣的电影,就是好片子,手法和技术都是点缀,有更好,没有也不影响太大。
在齐父看来,齐风华写的《我的野蛮女友》就是情节简单、拍摄难度不大,走感情流的剧本,或许有机会成为爱情片中的经典之作。
故事的开篇在2004年,北电的大三学生王明一,在地铁站台上撞见喝得酩酊大醉、差点摔下站台的女生林曦。
虽然王明一是一个内向的人,但他还是慌忙将人扶住,又顺从的被林曦拽着“陪她找地方醒酒”,最终只能带她去附近的快捷酒店安置。
没想到酒店工作人员见林曦醉得不省人事,误以为王明一是“不良分子”报了警,王明一被带到派出所解释半宿,才算把误会解开。
第二天,林曦用公用电话打给王明一学校的传达室,约他在黄庄的奶茶店见面。
一见面,林曦就把自己写的中式恐怖剧本塞给他,逼他“逐字点评”,还嫌他吐槽得“没水平”,拉着他去学校的未名湖,把他的帆布鞋扔湖里“惩罚”。
周末更让王明一陪她去天意小商品市场砍价买毛绒玩具,砍不下来就掐他胳膊,王明一虽然嘴上喊着“麻烦”,却总在林曦转身时,偷偷把她喜欢却嫌贵的发夹买下藏进口袋。
相处中,王明一渐渐发现,林曦的“野蛮”里藏着心事,总在路过五道口时对着旧书店发呆,会对着一张泛黄的大学毕业照发呆。
后来王明一才知道,林曦的前男友曾是这所书店的兼职店员,一年前因意外去世,而王明一的眉眼,和前男友有几分像。
之后,林曦拉着王明一重走自己和前男友的回忆路。
去南锣鼓巷吃同款炒肝、在国家大剧院门口听露天音乐会、甚至在跨年时去王府井步行街挤着看倒计时,王明一全程陪着,默默记下林曦每一个偷偷抹眼泪的瞬间。
两人认识满100天那天,林曦带王明一去颐和园,租了艘小船在昆明湖上漂着,还给他唱了首跑调的《爱情故事》。
可没过几天,林曦突然消失了,传呼机再也没回过消息,王明一在学校、书店、他们去过的奶茶店找了个遍,都没见着人。
就在王明一准备放弃时,却收到林曦的短信,让他去朝阳区的一家粤菜馆,林曦在和妈妈安排的男生相亲,还拉着王明一“帮她把关”。
王明一忍着酸意,跟相亲男说“林曦吃火锅要微辣、生理期得喝热红糖姜茶、别让她一个人走夜路”,说完转身要走,却被林曦拽住手腕,哭着把他拉出了饭馆。
那天,两人在什刹海的湖边,埋了一个装着信的“时间盒”,约定两年后来打开,林曦说“我得先跟过去和解,才能好好跟你在一起”。
之后王明一开始“变样子”:他把林曦的恐怖剧本改成了短篇故事,投给了杂志;还在学校附近开了家小书店,摆上林曦喜欢的悬疑小说。
可两年后,王明一在湖边等了一整天,没等到林曦,他独自挖出时间盒,读了林曦的信,原来她当年怕自己走不出前男友的阴影,又怕耽误王明一,才选择暂时离开,去了杭州的外婆家。
第三年秋天,林曦回到BJ,特意去什刹海找那棵埋盒子的老槐树,却发现树被台风刮倒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棵新栽不久的香樟树,树下还贴着一张便签,写着“林曦,树倒了我重栽了一棵,等你回来”,落款是王明一。
林曦正对着便签掉眼泪,接到了前男友妈妈的电话,说“有个踏实的小伙子,我觉得跟你很配,约在老舍茶馆见一面吧”。
等林曦赶到茶馆,推开门便看见坐在桌前、正帮她倒茉莉花茶的王明一,两人对视一笑,王明一把当年没送出去的发夹,轻轻别在了林曦的头发上。
“不错,不错。”
“不愧是老子的种,剧本写的很好,有老子当年的风范。”
齐父放下剧本,抬头看向齐风华时,嘴角咧的老大,脸上的笑容根本藏不住,言语间的赞叹毫不掩饰。
孩子有出息,能承接自己的衣钵,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实在是太爽了。
“嗯嗯嗯。”
齐风华含糊的答应了两声,没好意思点破,他可是听说了,齐父的老牌编剧名头很大部分都是熬资历熬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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