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七页合同上写的是什么(1/2)
赵平熬了一整夜,把三年前的保密协议翻来覆去核对了三遍。
第一遍数页码,第二遍对条款编號,第三遍凑在檯灯下,逐页比对著页眉页脚、装订孔的位置、纸张的色差。
第七页確实被抽走了。动手的人很聪明——不是直接撕页,是重打了整份协议,把第七、八页的內容合併排版,让页码看起来严丝合缝。要不是沈迟记得目录里標过“肖像权及衍生权益”,正文里却找不到对应条款,这个窟窿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
“抽走的是肖像权条款。”
赵平把比对结果推到沈迟面前,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布满血丝,声音却稳得很:“协议里除了禁止你和苏念接触,还有一条——合约期內及终止后五年,你的肖像权由甲方代为管理,甲方可用於任何合法用途,无需另行通知或徵得同意。”
“五年。”沈迟靠在椅背上,望著天花板上新换的日光灯,“也就是说,就算她烧了合同,肖像权还攥在別人手里。”
“不。”赵平又推过来一份文件,是连夜从清算档案里调出来的,“沈月如签放弃声明的时候,把手里所有你的肖像权都还了。但档案里有行备註:附件七缺失,原件未归档。”
他顿了顿:“三年前第七页被抽走后,原件没留在她手里。她也不知道东西在谁那。”
沈迟沉默片刻,拿起茶几上那支旧钢笔。
笔帽內侧那行被墨水渍泡得发虚的字,他昨晚用放大镜辨认过了:沈迟十九岁第一条打戏十七条。
这是沈月如当年自己用的笔,后来给了她当时的法务总监。那人姓何,签约当天负责逐条念条款,第七页就是他读的。
“何俊。”沈迟把笔放回桌上,“去年跳去哪家公司了”
“耀世影业。老板叫周耀东,三年前跟工作室合作过一部戏——就是你被雪藏前拍的最后一部,耀世是联合出品方。”
赵平铺开一张股权结构图,指尖点在周耀东的名字上:“他们去年出了三部网剧两部电影,全用了同一个人的旧照做宣传。那人没演过他们任何一部作品,照片角度、像素、场景全对得上——是从同一组素材里截的,没经过本人授权。”
沈迟盯著结构图,没说话。
他就是那个“没授权”的人。
被雪藏那三年,他除了还债就是“摆烂”,半点儿商业活动没沾。可耀世影业天天拿他的旧照炒新剧,观眾以为他復出了,点进去全是货不对板的內容。评论区骂他诈骗,经纪公司说他违约,他打电话问沈月如,她说不是她授权的。
当时他信了。现在知道是谁干的了。
“找到何俊。”
“约好了,明天上午十点,就在这拳馆。他说正好有部新戏想找你谈。”赵平推了推眼镜,“估计是想借著你现在的热度,把肖像权的事一笔勾销。毕竟你从恋综后就没接新戏,他大概觉得你缺钱——或者缺个台阶。”
“那就让他接著觉得。”
沈迟站起身,走到拳台边。小段正对著沙袋练新的步法组合,拳风带得铁链轻轻晃。
“他既然来了,就得懂规矩——在我定的地方谈,按我的规矩来。明天你在旁边別吭声,等他自己把合同掏出来。他掏什么,我撕什么。”
第二天上午十点,拳馆的铁门被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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