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你怎么能死呢?你还没赔钱啊(求订阅,求月票)(1/2)
第70章 你怎么能死呢你还没赔钱啊(求订阅,求月票)
我叫柳云风,打小就聪明。
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是家中的骄傲。
我生来就是天之骄子。
高一暑假,我回到乡下老家,听著村里老人,讲述起传说故事。
在我小时候,村里来了三个人,是个戏班子,一个班主,带两个徒弟,到村里表演杂技。
他们能生吞铁球,长剑,还有钻火圈的猴儿,还有一匹白马。
我还未见过这种马戏表演。
他们说,那猴儿和白马,能听懂人言,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只是笑笑,定是常年训练,让猴儿和白马,懂得做一点小事。
那天夜里,戏班子留宿村子。
有村民想要让孩子拜师,觉得戏班子也是个好出路,便接待了戏班子。
第二天,那村民的孩子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猴儿。
整个村子都出去寻找,终於在山上找到了猴儿和孩子。
只是,孩子已经疯了,嘴里念叨著:妖怪,妖怪。
整个村子都认为是猴儿害了孩子,要戏班子给个说法,打死猴儿报仇。
戏班子拼死反抗,但架不住人多。
猴儿趁乱爬树逃了,当真成精了一般,在林子里飞跃,很快失去踪跡,再也没见过。
戏班子的班主,被村民失手打死了,相关村民被带走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见过那只猴儿。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调解的,戏班子的两个徒弟,带走了班主尸身,再未回来过。
那村民的孩儿,彻底疯了。
我问了是谁,原来就是每天蹲在村口,嘿嘿傻笑,哪里办喜事,就去哪家门口站著的二花子。
按照辈分算,我还得叫二花子一声叔叔。
我本来只是当故事听听,可在三天后,和两个朋友上山钓龙虾。
山上有渠道,里面龙虾很多,那时候还没什么人吃。
我看见了二花子,他在山上转悠著,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他们说:【他经常这样,当时被抓到这山上,后来疯了后,也经常一个人跑山里来。】
他父母早就不管他了,只要不饿死就行。
【村里老人说,二花子丟了魂,自己在找魂,找到了就正常了,找不到就疯一辈子。】
我:【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
我钓完龙虾,看了一眼,发现二花子蹲在一个坟墓前:【他在那干什么】
他们:【那是他爷爷的墓,当初就是他爷爷想让二花子拜师戏班子,可惜咯,出了那档子事,他爷爷受不了打击,早早走了。】
我们回了家,晚上吃完饭出门散步,不知怎地,就到了二花子家门口。
里面传来吵闹声,二花子父母又吵架了,噼里啪啦的。
二花子蹲在门口傻笑,似乎一切与他无关。
我隱约听见,他们似乎在爭论,什么破书,种妖,御妖什么的。
我没当回事,继续散步。
回来的路上,我再次路过二花子家,路上有一堆垃圾,破碗,破木棍,还有一些烧焦的塑料东西,纸张什么的。
我看见了半本书,下意识捡起来,上面的內容,让我大吃一惊。
【觅妖缔约,与妖共生,驱妖为用,火精石,身为药,育火妖之种————】
我细细看下去,头皮发麻。
竟然是用人为资粮,再配合这所谓的火精石,至少要五年,才能养出一只火妖来。
这法门太残酷了!
而且,这就算是养出来妖,自己都死了,养了有什么用
不知怎地,我將书带回了家。
接下来几天,书中內容,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们再次上山钓龙虾,又一次看见了二花子,蹲在他爷爷墓前。
我脑海中浮现一个可怕的想法。
难不成,二花子的爷爷————
为了验证我这个想法,等到晚上吃完饭,我独自来到了二花子爷爷坟前。
夜晚的温度有所降低,二花子爷爷的墓,竟然是热的,像是火炉一般。
我心臟砰砰狂跳,如果书上內容是真的,那墓里面,就有一只火妖之种。
算算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了。
火妖肯定养成了,只要自己找到媒介,就能与这火妖缔约。
媒介就是二花子的血。
我萌生了大胆的想法。
我以食物引诱二花子,说跟他玩拜把子游戏,玩完就给他买瓜子,已经傻了的他,一听瓜子就同意了。
他也是真傻,抽了小半碗的血。
我当然不会用刀直接划,买个注射器的事情。
等到晚上,我再次来到坟前,用那一碗血,引出了火妖。
是一条赤红蜈蚣,浑身冒火。
这等奇异之物,就该归我,二花子那种傻子,不配拥有!
我成功了,我掌握了这只火妖!
但火妖需要成长,除了特殊的火精石,最好的资粮,便是精气神。
可我一个人的精气神,哪能供养
我想到了二花子,他活著多痛苦啊,疯疯癲癲的,父母不管,迟早也是饿死的命。
我是帮他解脱!
那一天夜里,二花子自己玩火,烧死了一家人。
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没人发现我的,也不可能想到我。
暑假没结束,我就提前回城里了。
我还是那位天之骄子,父母眼中的好孩子。
我以为一切都会平稳过去,意外发生了,精气神消化完,火妖不安分了,他开始吞噬我的精气神。
我將他放入冰箱,打算折磨一段时间,书上说了,御妖需要训练,不能什么都满足它。
它是火妖,冻个几天,也死不了。
可我没想到的是,我母亲打开了冰箱,那一场大火,吞噬了我的父母。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我成了孤儿。
我当时真想杀了火妖,万分后悔,为什么要抢夺这条蜈蚣。
我想过將火蜈蚣杀死,可还是没下得去手。
虽然失控,但冰箱的几天,也让火妖畏惧了我,它学会听话了,低头了。
我不是凡人!
我一定能掌握好这火妖。
我开始精准挑选目標,从那些独居的人开始,那样不会留下什么线索。
我转悠很久,发现了一个鞋厂独居的女工人,她对生活很不满意,那我送她解脱。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她叫於觅,也拥有超凡的力量。
他跟我是同一类人,她还能製作蜂蜜,提升道行,满足火妖所需,但需要钱购买。
我很高兴,这样就不用费心去挑选目標了。
我顺利考上了大学,依旧是那位天之骄子。
他们挺烦人的,总是缠著我,想跟我接触,我一点也不想和他们做朋友,但为了赚钱,只能应付。
我拿著赚到的钱,买了一点蜂蜜。
於觅看我像是在看一个笑话,送了我一句话:“打工哪有抢劫快,真当自己是乾净人了。”
我愣住了,是啊,打工哪有抢劫快。
我————早就不乾净了。
我是天之骄子,他们都是低等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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